从未想到,企业亏损时员工成了“出资者”。东莞某餐饮店自4月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,累计超过50万元。公司发布通知,宣布自11月1日起,月薪超过4800元的员工将被最高扣除20%工资以分担亏损,而4800元以下的员工不受影响。如有意离职可申请。这样的通知表面上声称共度难关,实际上则是将公司的亏损转嫁给员工。
不少打工人直言不讳:当生意兴隆时,利润归老板;一旦出现亏损,风险却让员工承担。他们表示,工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,而不是盈利分享。员工投入的时间和技能应换取约定的薪水,企业的盈亏不该让员工买单。律师指出,企业的亏损属于老板的商业风险,员工无权被要求承担这种损失,所以这种扣薪措施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。
“离职可申请”这一说法看似提供了选择,实则将公司经营压力转化为员工的去留压力。那些薪资在4800元以上的员工,若扣除20%,意味着每月损失近千元。房租和生活开销不会因公司的亏损而减少,而未来的亏损额度不明,员工将陷入无边界的不安。 千亿球友会
真正的共度难关,应从管理层开始降薪、股东停分红,并寻求减租及经营透明度,然后再与员工讨论调整措施。降薪必须经过一致同意和书面合同变更,而非单方通知。企业面临困境时需要讨论,而不是单方的通知。
遇到这样的情况下,员工应保留证据,包括通知、工资单、考勤及聊天记录。可以拒绝单方扣薪,并申请劳动仲裁。选择留下的员工应要求公司提供书面协议;若选择离开,则可请求补发被扣工资。
尽管公司亏损值得同情,但这并不能代替基本的契约规则。老板应承担经营风险,而员工则获应付的劳动报酬。将契约改为“盈利归我,亏损归你”并不是共度难关,而是责任转嫁。真正的危机首先应由老板来承担,而非让员工承受压力。 千亿球友会
2026-10-24